自己交的社保一般不可以退。但是參保人出國定居,死亡注銷戶口,重復參保的,達到法定年齡養老保險未繳滿十五年的情形下可以取出來。第一次交社保不可以往前補交。
自己交的社保一般不可以退。但是有以下幾種情況可以將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中的費用取出:
1.出國定居;
2.死亡;
3.重復參加保險的;
4.達到法定退休年齡,累計繳費不足15年。
《社會保險法》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,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,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。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,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,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,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;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,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。
第一次交社保不可以往前補交。社保的補交是從你開始辦理社保以后斷交的部分,不能往前補交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》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,有權查詢繳費記錄、個人權益記錄,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。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,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。
單位與個人繳納社保的比例如下:
1.醫療保險:個人承擔2%,單位承擔8%;
2.養老保險:個人為8%,單位承擔20%;
3.失業保險:個人為1%,單位承擔2%;
4.工傷保險:個人無,單位1%;
5.生育保險:個人無,單位1%;
找法網提醒您,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費用均由單位承擔。